运单注明了物种:是否足以检验制品
木材、皮革或其他天然原料制品的文件中,可能注明物种名称。这是有用的原始资料,但应与对象本身比较。材料的商品名称和检验结果,回答的是不同问题。
阅读材料 →供法院、律师,以及自然保护、海关、财产和经营活动争议使用的资料。
木材、皮革或其他天然原料制品的文件中,可能注明物种名称。这是有用的原始资料,但应与对象本身比较。材料的商品名称和检验结果,回答的是不同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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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验植物和动物来源的对象,及其特征、状况、来源和可能的物种归属。
植物、种子、叶片、木材、树皮、根、果实、花粉、植物碎片及野生植物来源的原料。
兽毛、毛发、羽毛、皮、毛皮、骨、鳞片、贝壳、角、牙齿、原料及其他动物类检材。
何时可以确定对象的属、种、类群或类别,以及保存状况和比较样本为何重要。
如何描述、包装和移交动植物检材,以保留其检验价值。
供法院、律师、专业人员意见及评审使用的恰当问题示例。
核查对象、方法、样本采集、检验完整性、专业权限范围及结论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