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用信息
对象检验如何进行
咨询、初步评估、方法商定、检验及成果。
工作阶段
- 首次咨询
请说明对象、来源、状况和问题,提交照片及与任务相关的文件。
- 初步评价
核查保存状况、充分性及依据现有材料开展检验的可能性。
- 商定任务
确定问题、方法、成果类型、期限、费用及是否需要专门检验。
- 对象移交
必要时商定移交的法律依据、包装、运输、安全和保存事宜。
- 检验
在商定的专业权限范围内检验对象和文件。
- 成果
意见书、鉴定意见审查报告或咨询意见,按商定方式交付。
- 返还
留存的实物和原件,按《账单—委托单》条件返还。
特殊管理要求
未经事先商定,不要寄送实物样本。不稳定、危险及受管制对象的接收和保存程序,应单独确定。司法鉴定依规定程序指定。
讨论对象检验
请描述任务与需要回答的问题。留下回复联系方式;具体服务条件另行商定。